关于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现就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08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5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2、2007年单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科目[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同时口试在B级以上(含B级)],视为单科合格,可保留至2008年度;2008年又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这些科目的单科成绩必须分别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可视为达到合格标准。
考生可通过国家广电总局网站和国家广电总局人才交流中心网站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
记者考试网快捷查询网址:http://c.94188.cn
国家广电总局网址:www.chinasarft.gov.cn
国家广电总局人才交流中心网址:www.rfthr.com
符合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可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印制,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
国家广电总局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